家庭家庭促进法心得体会多篇

家庭家庭促进法心得体会多篇

家庭家庭促进法心得体会篇1

一、有法可依,保驾护航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主阵地,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教育。20xx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该部法律的颁布,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支撑。有法可依,《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长赋能,为家庭教育保驾护航。

二、切记全面教育,切勿以偏概全

自古《三字经》中有言“养不教父之过”。家庭教育向来备受重视。可是具体要“教”什么呢?做人?做事?立志还是健体?家庭教育似乎是各自闭门造车,个别成功的案例也只是来自育儿类书籍的分享。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迷茫中的父母指明了方向。该法中具体的界定了家庭教育的内涵。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养、引导和影响。家庭教育要全面,要兼顾,切勿以偏概全。所以现在在我们家,无论是运动健身,居家劳动还是学习娱乐都会和孩子一起,在这个过程中既增加了亲子互动,同时也提高了孩子身体素质,增强了孩子的生活技能,也培养了孩子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不忘初心使命,做学习型父母

家庭教育看似具有私人性和自主性,但实则它的公共性更不容忽视。“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一个家庭教育的成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发展。因此家长应当重视家庭建设,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具体给出了四个方面的实施建议: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

尊重孩子成长规律,了解孩子不同阶段的需要,增加亲子互动和有效陪伴这是我们家一直在努力做的事,为此我和孩子爸爸约定只要孩子在身边尽量不看手机。周末的郊游,晚间的游戏和睡前的阅读都是雷打不动的、最美好的亲子时光。坚守为人父母的初心,牢记家庭教育的使命,不断学习,跟上孩子成长的步伐,做学习型父母。

每个家庭最重要的责任就是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实施优良的家庭教育。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合格的父母,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

家庭家庭促进法心得体会篇2

初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我的感觉是,其实这部新法,一定程度上就是想帮助家长缓解我们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焦虑症”,引导我们更多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中真正重要的方面,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促进政府和全社会在家庭教育理念更新和方法优化上投入更多资源,给予不同情况的家庭分门别类的支持,比如单亲家庭、委托监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等等。这部新法规定了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机构的责任与尽责方式。可以说为市场上的资源,无论是盈利性资源还是公益性资源,流向家庭教育这个领域树立了风向标,为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对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国家庭普遍的“父母素质”和家庭和谐程度表明了政府的态度。

借着跟大家一起学习这部与我们家长和孩子都息息相关的新法,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点感受。既是学习法条的体会,也是一直以来和家长朋友们交流中形成的想法。首先,我们家长必须在自己的心里,给家庭教育一个明确的定位,科学地理解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树立鲜明的界限,不要缺位的同时,注意不要越位,该守住的阵地要守住,该给孩子的空间要给足,该交给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的要交出。

我一直坚持认为: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辅助,换言之,我们家长不是老师的眼线和助教;家庭教育不是赢在起跑线的竞争与押宝,换言之,孩子的快乐童年时光不是我们为自己的焦虑买单的成本;家庭教育不是拼爹烧钱的阶层分水岭,换言之,昂贵的教育方式未必科学,理想的教育未必需要花钱;家庭教育不是衡量投入产出比的投资决策,换言之,我们没有权力替孩子决定他应该喜欢什么,他应该在什么领域投入自己的热情和精力。

在这个最初的认知边界圈定之后,我们可以结合学习新法,看看我们应该在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上,有哪些优化提升。第一,新法再次告诉我们:家庭教育,陪伴是最坚实的基础。新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就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我们都知道,陪伴,是最长情的表白,陪伴本身就是很好的教育。父母的陪伴,是孩子安全感形成的基础,也是亲子间信任的源泉。有了足够的陪伴,孩子才能放心地在父母的关注下大胆探索世界,向父母表露自己的喜怒哀乐。有了足够的陪伴,父母才能细致地观察孩子,了解孩子的思维方式,洞察孩子的发育敏感阶段,找到恰当的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有了充足的陪伴时间,聪明的家长和更聪明的孩子,一定能找到属于彼此的最快乐的高质量陪伴方式。

第二,新法提醒我们,家庭教育要以“当下”为本。教育当然要面向未来,但更根本的是要服务今天,给孩子一个完整、健康、快乐的童年。新法第五条第一款“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第十六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第十七条“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个很多人看来还很先进的理念——童年不是成年的准备期,儿童不是为了赢得将来的竞争而生活。“鸡娃”家长最大的问题就是,忽略了孩子身心发育的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片面地将成长看成一条跑道,于是为了将来而牺牲现在,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你好”。新法尊重孩子与成人不同的特点,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给了孩子平等的发言权,这是我们家长应该认真反思的地方。

第三,幸福快乐的能力,应成为家庭教育的追求。新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第十七条第三款“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健康细胞,幸福能力是未来一个人最重要的人生核心资产。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也不是对未来社会竞争的押宝。我们可能无法预测哪门学科在未来更有价值,哪个专业在今后更容易找工作、收入更优厚、社会地位更高,但我们能确认,获取幸福快乐的能力,一定是陪伴孩子一生的重要资本,也是将来我们可以放心地让孩子独自上路的关键因素。那么这个能力,应该在家庭教育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四,共同成长是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有的态度。新法第十七条第八款“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这句话简直就像是猴叔说的一样。多年来猴叔一直到处呼吁:我们不敢妄言教育,我们要与孩子一起快乐成长。我相信所有用心用情的父母都会发现,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从孩子身上学到的,很可能比我们教给孩子的还要多得多。而且我们自己必须不断进化,不停升级我们的知识技能包,不懈学习,持续成长,才能努力跟上孩子的脚步,才有资格被我们的下一代带进由他们创造的更加美好的未来。在孩子面前,我们真的没有指手画脚的底气和导演、设计他的人生的资本,我们可能要在甘当人梯的基础上,学会随时放空自己,随时向孩子学习。

家庭家庭促进法心得体会篇3

在20xx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在20xx年1月1日实施。针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未成年人犯罪及对未成年的迫害等问题,家庭教育工作迫在眉睫。国家及政府针对此类问题有针对性的规定了家庭责任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国家各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个人对于家庭教育的支持都有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实施家庭教育的予以批评教育、训诫等。

叙述了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即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希望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家庭教育不在是父母或者监护人和老师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强调了家庭责任在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父母及监护人要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相关社会组织建立家长学校、服务站点等形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指导服务。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该《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家庭教育问题落到实处,家长们也要积极配合教育局、学校的工作,参加学习家庭教育的有关培训,真正把自家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抓上去。

家庭家庭促进法心得体会篇4

教育就是一个认识并用理性指导的过程。儿童处于发育阶段,给予他们指导显得格外重要。作为孩子的家长和监护人,父母承担的教育责任无疑十分重大。

每个孩子生来其实就在经历一个不断追求卓越的过程,但是由于个人特质或者环境的影响,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此时,家庭作为孩子的摇篮和第一个避风港,理应承担指引的作用。家庭、学校、社会,只有在孩子教育的问题上团结、协调并融合起来,才能不枉对社会未来的培养。

学校由于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发挥的教育作用之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学校除了肩负主动教育和矫正孩子的任务以外,还是一个实验站,因为小孩早期家教的弊端和优势定会在学校暴露无遗。有时,早期严重的错误一旦形成,就只有很小的可能性再把这些错误矫正过来。

由此来看,家庭其实肩负着更大的教育责任。

作为家长,我们在毫无保留爱孩子的同时,要给予孩子清醒的认识,了解自己孩子的特质。

基于孩子的个人特质,给孩子赋予合理的发展预期,帮助孩子确立适当的目标。

虽然要教育孩子不断追求成功,但与之相比,更重要的是应该培养孩子成为勇敢、坚韧和自信的人。

孩子终究是要在社会的大团体中和谐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所以,家庭教育成功与否还在于教育的成果是否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要培养他们的社会感情。

教育,是一门需要终生学习的课程,不论是孩子还是家长,都要努力提升自己的认知。家长并不一定都是善用技巧的专业教育工作者,但是,作为家长,我们可以多学多问,与教师和学校携手合作,努力寻求正确的方法来帮助孩子培养独立、自信、勇敢、不畏困难的品质,以及与他人合作的意识和能力,在呵护孩子健康体魄的同时,更要培养孩子健康、健全的人格。

家庭家庭促进法心得体会篇5

家庭是幼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德行是孩子的榜样。因为幼儿的心灵象一泓清水、晶莹剔透,不能渗透任何不良的渣滓,父母的一言一行,孩子都会耳濡目染,所以父母作为第一任老师要品行端正与优良,给孩子一种潜移默化带动作用。

1、父母首先要培养孩子的德行。正因为父母的德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影响、熏陶孩子的行为,所以父母首先应加强自身的品行与素养。要经常教育孩子,别人的东西不能拿,拾到不属于自已的物品要交给老师,要懂得关心、爱护、帮助他人,要乐善好施、助人为乐。

2、父母要教育孩子有礼貌,要文明用语及如何接人待物,如何与人相处。比如见到老师、同学、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哥哥、姐姐等都要问“好”,在和别人分别时要说“bye—bye”,别人帮助自已,要说“谢谢”等礼貌用语,如果做错了事要主动认错,并且要道歉,说“对不起”,在和他人相处时要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兼容并包,千万不能打人、骂人、说脏话和与他人顶嘴等行为。在日常学习与生活过程中要遵守各种规则,自已的行为千万不能干扰或影响他人的学习与生活。

3、要引导孩子认知事物、辨明是非。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多面体,父母要告诫孩子好的事情可以做,不好的事情不能做,那些是好的事,那些是不好的事,总之要多做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有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