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宪法知识的心得体会多篇

对宪法知识的心得体会多篇

对宪法知识的心得体会篇1

宪法,可能很多人都不怎么了解它,但你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俗话:“无规矩不成方圆”。宪法它就是这里面的“规矩”,就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有着很大的作用,它与我们每一个家庭、是每一个个体,都有千丝万缕着关系,还是我们的亲戚呢。这位宪法亲戚,她可厉害了,我们中华母亲都要听她的。宪法,她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发展方向,让他们都乖乖地听话,不让他们肆意妄为,嚣张跋扈。宪法会给祖**亲画上一条又长又复杂的线,至于里面那一条条细腻的小线就是我们的民法、刑法等等。同时,宪法还很具有宣传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因为它特别有影响力,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在这个纷繁的世界,宪法会保护我们,让那些想打倒我们的人更加艰难。所以,我们应该让它更加强大,而不是变得没有人去遵守宪法。

我们已经了解了宪法,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该怎么做呢?第一,我们应该读一读与宪法相关的书,深刻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那么这时,就会有人说:“宪法这么难理解的东西,我们应该要到高中才学呢,现在没关系,不用了解它,就算现在不了解也没有关系呀,反正对我又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了解过,很多国外的小朋友,他们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学习法律,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和学习,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如果我们现在不努把力,可能以后就会被淘汰掉。那时你再去学,可就晚了。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了解宪法,让它成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不可抹掉的记忆,刻在我们心中。

第二,我们就应该遵守宪法。宪法,就像是一位神圣而不可冒犯的一位女皇。这位女皇她名气可不小,她在国际上也是一位重量级的人物。所以我们应该告诉身边的每一位家人、朋友。我们应该遵守宪法,并把它传给每一个人,把它一传十,十传百。这样传下去,每一个人都会知道宪法,我们就可以生活地更舒适了、更和谐了。

最后一点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一定要把我国的宪法发扬光大,让每一位公民都知道它的存在,好好推广它、珍惜它。

虽然每个国家都有法律,但是,我们一定要把我们中国的宪法变成别人学习的榜样,让每个国家都知道我们中国的优良传统。所以,从现在开始开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遵守它,不管出于哪方面,我们都应该恪守不渝。

对宪法知识的心得体会篇2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个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是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首先,内容看,宪法有两个属性:第一,宪法是法,它具有法的一般属性。第二,宪法是根本法,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是,宪法所规定的都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无论是国家制度、社会制度,还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权限等问题,都有涉及。宪法调整的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社会关系,即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在行使权力活动过程中与公民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相互之间在实现国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它的终极价值目标,就在于通过对国家权力的规范,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这也是宪法学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

其次,从性质看,宪法与民主政治密切联系。宪法是以民主精神为指导,以民主事实为基础,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有学者将宪法是实现民主价值的基本形式作为宪法的特征之一。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力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先后分别于

二、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什么?

宪法的基本价值的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所谓人权,就是指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享有的所有权利,核心是使每个人的个性、人格、精神、道德和能力获得充分发展。人权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构成的基础和源泉。公民的基本权力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利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公民的各种权利一一加以规定。因此,宪法所确认的只能是一些基本的权利,即那些表明权利人在国家生活基本领域中所处的法律地位的权利。

(一)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所谓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一个人具有哪个国家的国籍,就是哪个国家的公民,就要受哪个国家宪法和法律分约束,即依据哪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可见,是否具有某一个家的国籍,是成为这个国家公民的前提。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现行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宪法课讲座有感}.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涵义:

(1)、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各宗教中,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人身自由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又称为身体自由。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现行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受其他自由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为了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实现,我国现行宪法和继续确认前三部宪法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原则的基础上,作了补充规定。即“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留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宪法课讲座有感}.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现行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现行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通信包括书信、电话、电报等传递媒介,从发信人发出信息到收集人收到信息的全过程。通信是公民进行各项社会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

5、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取得赔偿

现行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宪法第41条还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公民取得赔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6、社会经济权利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现行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劳动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又是公民的一项义务。规定劳动既为权利又为义务是从现行宪法开始的(过去的几部宪法只规定劳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劳动者的休息权

现行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现行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4)、物质帮助权

现行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为了保障公民此项权利的实现,国家将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一是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二是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三是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7、文化教育权利

(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现行宪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公民有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现行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宪法课讲座有感}.

现行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2)、婚姻、家庭、老人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现行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三、经典案例{宪法课讲座有感}.{宪法课讲座有感}.

点评:收容教育制度的由来及存废。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收容教育制度长期以来之所以受到人们诟病,就在于这一制度缺乏显见的合宪性与正当性。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者收容教育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和国务院根据以上《决定》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宪法课讲座有感}.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其中规定 :“对卖淫 、嫖娼的 ,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 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该“决定 ”,收容教育最长可以限制公民2年的人身自由,这种处罚比依照刑法对某些轻微刑事犯罪所作出的处罚还要长。 收容教育作为一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重大法律措施,却未经司法机关审判,而直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并执行,这种做法显然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因此长期以来受到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诟病。根据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第8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这里的“法律”在概念上有严格的限制,应当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正式通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由于《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并没有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不应被视为法律,只能算“准法律”,那么其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以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也与立法法的规定相冲突。

1993年 ,国 务院根据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 的规定颁布 《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 ,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本法所称的收容教育,其实质就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强制其进行教育改造。另外,我国在200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规定中并不包括收容教育。

对宪法知识的心得体会篇3

我已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法律知识同样成为自己的必修课。我们虽然很幸运地生活在一个充满平安、美丽的国度里,但必须认识到社会的平安和谐,是以法律的公正和所有人自觉地学法、用法、尊法而得来的。

最近,我们省榆林市米脂县一所中学放学途中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惨案,犯罪人夺走了九名无辜同学的宝贵生命。通过这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件,在吸取沉痛教训的基础上,更是给我们学校、家长敲响了学生安全和学习法律的警钟。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法律就在我们每个同学的身边。学习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害别人。遵守法规是我们每一个同学的义务和责任。

今后,我一定要把学法、懂法、尊法作为生活成长的准则。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把法治教育和品德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我们现在是少先队员,长大后将成为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树立高尚的人格品德和正义的法律意识。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自觉重视法治教育课,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掌握法律知识,维护法律尊严和校园的安全;二是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安全及与法律相违背的事坚决不做;三是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在校园内出现不利于团结,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报告老师,预防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学们,让我们掀起一场学法、懂法、尊法的普法活动。实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我们远离违法、杜绝犯罪的发生;让我们身边充满了爱,使我们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对宪法知识的心得体会篇4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对宪法知识的心得体会篇5

看着正在热播的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心中有所触动,也有一些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和感悟,接下来谈谈个人的几点想法:

宪法是根本大法的地位始终不可动摇,因为它不仅保护着群众的个人权益,更重要的是让人们有法可循,有法可依,让人真正体会到法对自身、生活、社会的重要性。

就像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中每个人对宪法不同的理解,以及他们的感悟。赛场上每个人发表自己的主见,激烈的论辩赛,让评委都不得不感叹他们的理解能力和悟性。

就像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所说,尊崇宪法,它是尊重和崇尚宪法的组成,我们要学会尊重宪法的存在意义,也要对它保持崇尚之心。学习宪法,我们只有真正去学习、去了解,才会发现宪法的重要性及不可替代性。维护宪法,我们要大力弘扬和主动维护宪法的实施,这是我们作为中国公民的义务。运用宪法也就要求我们熟悉宪法,并且懂得用它。特别是在我们遇到权益侵害时,要适当拿起宪法的武器维护自己利益,进一步推进法治化!

学宪法讲宪法的重心就是围绕着宪法的实施进行,围绕着宪法对国家和人民的意义去深化。所以,无论我们的职位是什么,都要深深明白宪法的重要性,深深知道学习宪法,从今天做起,去遵守、去维护和运用!

大家行动起来吧!走进宪法的世界,就从学宪法、讲宪法做起!

对宪法知识的心得体会篇6

“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扫除诗书诵法律,投弃俎豆陈鞭杻”、“旧学诗书儒术富,兼通法律吏能精”,每当读到这些关于法律的诗句,我就会想了解宪法,了解宪法的一切。

作为六年级的学生,学习的知识越来越多,知识面越来越广,也了解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按法律办事。古人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律就是最基本的规矩。

由于气愤,你扇了别人几巴掌,可能你以为你只是扇了别人几巴掌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可是,你知道吗?你已经侵犯了别人的人身权。生活中的小事也有可能触犯到法律,你如果到公共场所闹事,那你可就死定了。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单的24个字,是现在与未来的纽扣,更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遵循的。

通过学习,我还知道每年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法律真多呀!以后要多多学习,懂法、守法,一起走向法治、平等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