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作文(精彩多篇)

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作文(精彩多篇)

描写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作文 篇一

文具盒里一支笔,那支笔勾起了我脑海里一段美好的记忆。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她——郑金莹与我在玩游戏,不一会儿,我们就跑得满头大汗。我们没有回家,而是在台阶上坐着,太阳好像故意晒着我们,我无耐地说:“走,去买些冰棍儿吃吧!”她看看我点头示意。我们到了小卖店,买了吃的冰棍儿后还剩下5毛钱,5毛钱也干不了什么,我们便用它买了一支笔。吃完冰棍儿后后,我要那支笔,她却说那是她的笔,我说了她一顿,说她自私、说她讨厌……她被我说哭了,但我还不解气,她边哭边说:“你凭什么说我自私、讨厌,不是!不是!我不是!”说完跑回了家。看着她的背影,我有些后悔,说了她就等于破坏了友谊,呀!我好傻!因为一支笔和她吵架……我的大脑一片混乱。

过了几天,她把笔送给了我,我又把笔还给了她,她又给我,我接受了,把它保存了起来。

她——郑金莹是我印象最深的人。而且,这件事也让我无法忘记。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作文 篇二

说起语文班,有又高又瘦的任可馨,有学习认真的张婧,也有天真有趣的肖一依。不过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他——田皓翔。

他长得胖胖的,身材高大,长长的头发如鸟巢,一双浓黑大眼就像熊猫的眼睛。

那天在上学的路上,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进了一旁的便利店。我往店里一探,一个胖胖的男孩正在货架前一本正经地挑选着泡面——不是田皓翔还有谁?

我上前一拍他肩膀:“田皓翔,你又在买泡面。”“没吃早饭,有点饿,你吃了吗?”“没。”“那一起吧。”他将手中的方便面塞到了我手上。见他如此真诚,我只好残忍收下。他比我想象中更慷慨大方,还塞给了我一瓶果汁。我虽然嘴上礼貌拒绝,却不由自主将书包打开让他放了进去。

到了教室,田皓翔眉飞色舞地先掏出一碗泡面。老师惊奇地看向了他:“皓翔同学,你在干嘛?你没吃早饭吗?”皓翔同学点了点头。随后在老师的首肯下,他将泡面打开,疯狂倒入调料包,还加了几根香肠,再倒入热水,封印三分钟。在等待期间他打开一瓶冰红茶,慢慢喝着,时不时发出“啧啧”的声音,面容严肃,好似在品茶。

不久,泡面碗传出了芬芳十里的味道,让我垂涎三尺。

这时,只见田皓翔小心揭开盖子,将其折成碗状,盛一点泡面在其中,如喝汤一般,把面送入口中,嘴中发出赞叹声!

我被他的吃泡面方式所征服,这简直开拓了我对泡面的新认知!从此送他一个雅号:泡面哥。

称他“泡面哥”也不是因为他泡面吃太多了——他总共在教室只吃过三次。可是他吃泡面的方式实在很讲究。除了前面所说的把面放在盖子上吃,他精确计时,每次泡泡面都会严格遵守包装指示泡三分钟,一分一毫不差。他还发掘出了创意丰富的搭配吃法,比如海鲜面加旺仔牛奶,酸菜面加凤爪,牛肉面加香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有机会你可以来看看我们这可爱的“泡面哥”哦!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作文 篇三

我们每天都在和无数陌生人擦肩而过,有的匆匆一瞥,有的会让你驻足观望,有的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我们小区就有一位拾荒的老爷爷,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

他看上去和我外公年龄相仿,大概六七十岁的样子,黑黑的,瘦瘦的,薄薄的腰板似乎还挺不直,他的眉毛很特别眉头几根眉毛特别长,就像白眉大侠。他经常穿一件灰色T恤和一条黑色长裤,热的时候把裤腿卷的很高,脚上穿着一双蓝色塑料拖鞋。每天背着一个超大的编织袋在小区里转悠,看到纸板、可乐瓶,就往袋子里装。

这段时间天气炎热,他常常坐在垃圾集中分类区的垃圾桶旁,是太累太热走不动了?还是想“守株待兔”坐等废品?我观察发现,他会一边在垃圾桶里翻找可回收的废品,一边帮着垃圾分类,哪怕是厨余垃圾他也不嫌脏撕开袋子,把垃圾倒入垃圾桶,把塑料袋放进旁边的垃圾桶。有小区居民会主动把纸板、饮料瓶递给他,他都会客气地说“谢谢”,并接过对方手上的其他垃圾,说“交给我吧”。也许,他觉得坐着捡废品不太好,也做些与人为善的好事吧,这样大家都得益。他真的不是一般的捡废品老头。

更让我敬佩的是,如果遇到扔书的,他会一本本整理好先放在花坛边,等空下来的时候,先去水龙头边把手洗干净,然后就坐在垃圾桶旁边认真的看起书来。他看书很认真,一页一页的翻看,有人从身边走过也不抬头,整个人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有时候嘴角还会微微露出笑容,眼睛里闪着智慧的光,仿佛没有了劳累和艰辛。有时候,天黑了,他还坐在路灯下看书。是无家可归吗?还是书里有宝贝?我更觉得他不是一般的捡废品老头了。

有人说,他不缺钱,也有人说,他就住在我们小区,但我每次见他,都有一种敬佩之情。

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作文400字 篇四

我们班有几位“笑仙”。其中,最厉害的还是“郑笑仙”郑仲荣。可所谓是一天一小笑,三天一大笑。

这哥们儿,长得有“勇气”。天生就是一块笑料!又白又胖又圆的脸蛋,一双不眯眼都嫌小的眼睛,厚实的双下巴。一张油腔滑调的嘴,特别会“拍”胡老师的“马屁”。把他脸上的五官结合在一起,真想让人笑!

郑仲荣不仅长得好笑,自己也天天笑。好像就他生活在世外桃源,与世隔绝,整天无忧无虑。他还会演搞笑逗别人笑。

今天上午第二节是英语课,胡老师在找昨天留在教室的那把雨伞的主人。那时候郑仲荣是测着坐着,脚伸在外面。胡老师走过来时,一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这只是轻轻一踩,又不怎么痛。可郑仲荣演技“爆发”,装出了很痛的样子,嘴巴张得大大的,“嗷嗷”的狼嚎着。好像被人剁了脚一样。我想,至于吗,不就被踩了一脚而已。这演得太浮夸了,不用说,逗得别的同学哈哈大笑。胡老师道歉之后又瞪了郑仲荣一眼,此时此刻他在得意地笑。

郑仲荣就是这样的人,自己长得好笑,爱笑,演搞笑,真是名副其实的“笑仙”。

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作文 篇五

在五彩斑斓的世界里,一些不起眼的人或事,往往会触动人们的心灵,引起人们的注意。

一天,我回到家中,感到十分口渴,就快速的来到饮水机旁接水,却发现饮水机没水了。正当我懊恼时,一阵敲门声传来,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送水工叔叔给我家送水来了。只见他肩上扛着一桶水,皮肤黝黑,手干的咧开了几道口子,青筋都露了出来。虽然天气寒冷,但是他还是满头大汗。我家可是五楼,因为没有电梯,好多送水工,都不愿意给我家送水。我赶快让送水工叔叔进来,送水工叔叔,喘着粗气,放下水桶。他又把水桶的塑料包装拆下,用力提起水桶,对准饮水机口放了下去,那动作真是一气呵成。终于可以喝到水了,我高兴地对送水工叔叔说了声谢谢,送水工叔叔,笑了笑说:“不客气。”

接下来的一件事,加深了我对送水工叔叔的了解。一次,他给我们送完水之后就走了,但没过多长时间,他又返了回来。他不好意思地对爸爸说:“我的车子坏了,可我没带钱,你能不能借我100块钱修车?”爸爸二话没说就借给了他,他走后妈妈埋怨起来:“我们又不知道他姓什么叫什么,他要是不还钱怎么办?”但没过几天送水工叔叔过来把钱还给了我们。

望着送水工叔叔离去的背影,我感慨万千:送水工叔叔的工作是平凡的,但他的为人却不平凡。饮水机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如同一首响亮的赞歌。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作文 篇六

他们是我最敬重的人,但我跟他们是陌生的,甚至都没有说一句话。

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我在北京游玩时,看到一件最值得我们敬佩的一件事。你知道是什么吗?让你们猜一年都猜不到。我来公布答案。

在一个十字路口,本来是一个安静的路口,但一辆车在这个十字路口出了意外,翻了。和它一起翻车的还有一辆出租车。我看到出租车上是一家四口。公交车上也有大约三十个人,但眼下的十分钟,让我感到他们的救死扶伤,一群我们都不认识的路人上前进行救援,他们一起合力把出租车翻过来。

救下了一家四口和出租车的司机。他们五个人都非常感谢救他们的那些人。

好心人没有一刻的休息,又开始抢救公交车里的人,他们找到紧急窗户出口,用出租车的锤子砸碎了窗户上的玻璃。一个一个地把乘客救出,把他们放在路边,同时也救出了交车司机。有些路人用手机给120打了电话。过了5分钟,十几辆救护车陆陆续续地来到事发现场。把伤得比较重的病人送回到医院。路人们用自己的小汽车把有轻伤的病人送到医院。

他们都是那样的陌生,但在这里成为了志道同合的兄弟,朋友。他们的行为让我既感动又敬佩。

第二天,电视新闻上播放了这件事情,你们愿意为这样陌生的路人竖起大拇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