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运检计划管理办法

各供电所及检修(建设)工区:

电力运检计划管理办法

为深化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升现场作业安全管控能力和事故防范水平。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规定》及《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作业安全风险预警管控工作规范》(鄂电司安监〔2021〕6号)对生产计划管控作出的要求,现出台运检计划管理办法。

一、 月计划管控工作要求

三级及以上作业风险等级的工作计划必须报送在月计划里,上报给市公司审批,由月计划关联周计划

二、 周计划管控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生产作业实际需要和未来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周计划,于每周二下午17:30发送至运维部计划专责处。过期不候

2、周计划作业内容要清楚明白,作业风险等级准确。计划内容与实际工作票上的工作任务一致

三、追加作业计划管控工作要求

1、作业计划实行刚性管理,禁止随意追加作业计划,确属特殊情况需追加作业计划,应按专业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2、10kV以下的低风险作业和计划追加,填写低压作业计划追加审批单,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签字。

3、10kV及以上的低风险作业计划追加,填写高压作业计划追加审批单,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4、三级及以上高风险作业计划不允许追加。

四、计划变更管控工作要求

1、作业计划实行刚性管理,禁止随意变更作业计划,确属特殊情况需变更作业计划,应按专业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2、作业计划变更,填写作业计划变更审批单,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本管理办法由即日开始实施,请各单位认真执行。计划管理工作会严肃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