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十三五”目标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工作总结

【概述】

生态环境“十三五”目标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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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取得进展

1.全区环境质量总体稳步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区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持续改善。2020年,我区列入考核的地表水断面(颍河阜阳段下、颍河洄溜集、泉河阜阳段下、西湖)水质达标率100%,部分断面水质优于考核指标,地表水水质改善明显。今年1-8月份,获得水环境补偿奖励525万元,颍州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2020年,截至10月底,颍州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0,同比下降12.58%;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近10.64%,基本能够完成市下达51微克/立方米约束性指标;PM10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近8.97%;NO2平均浓度为22毫克/立方米,去年同期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近26.67%;SO2平均浓度为7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一个点数;空气优良天数244天,同比上升64天,空气优良率80%;重污染天气累计5天,同比减少1天。截至目前,颍州区空气质量排名位居全市第一,1-10月共获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80.2万元。

2020年,颍州区大气、水环境质量数据较2015年相对好转,“十三五”期间,颍州区大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全区土壤无污染地块,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169.8万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和交通声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区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未发生生态破坏事件,生态系统稳定。

二、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惩防并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持续深入推进工作作风转变。每周一局例会前一小时为集体学习时间,全体党员干部轮流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治国理政》,其它同志谈心得体会,做到真学深学,学深悟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自身修养。在重要节日节点进行全体人员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守党纪党规,不违规违纪不越红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中心组学习、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部署,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释疑、以案明纪,以案警人,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时刻保持警醒。持续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理想信念和党纪法规教育,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在分局系统营造“以廉为荣,按规矩办事”的良好氛围。二是着力源头预防,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针对近年来环境治理项目、资金增多,重要工程建设上坚持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到人,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的权力和空间。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分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制定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细化分解到各班子成员和股室,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责任的落实。并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听取党组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汇报。同时,紧紧盯住股室负责人及片区中队长以上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掌握重点人和事,着力加强对行政执法、采购招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部门的监督。结合“优良作风建设年”和“百名股室负责人考评”督查反馈情况,专题对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其强化服务和责任意识,限期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2019年,市委巡察组共反馈分局13个方面的巡察意见,已完成整改12个,大队办公用房正在协调解决。重新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40个,修订新增各项制度6个,做到政策依据、办事过程、办理结果全公开,使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持之以恒,抓牢抓实党的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干部教育的日常学习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注重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2020年排查生态环境类舆情隐患1件,处理回复生态环境问题214件,适时掌握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舆情,同时制定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引导、处理、回复网民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切实做到舆情情况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到位。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围绕环保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思路,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加强了各党支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2019年局机关党支部通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被评为三星党支部,今年已申报四星级党支部。并按照程序对党支部进行换届,支部重点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中,积极的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思想意识坚定、工作踏实认真的同志吸收入党。四是深化“三个以案”等警示教育。制定了《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班子结合“四项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调研、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局党组共查找问题4项,并形成清单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标销号。

(三)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1.全面实施碧水攻坚战。一是全面整治黑臭水体。配合市直部门实施城区14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目前已初见成效。积极推进乡镇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阜临河(西湖-程集段)截污清淤工程已竣工,阜临河(西湖-九龙段)、阜焦路中清河等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纳入2020年区重点工程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二是圆满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全区6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全部完成,已通过市级验收。11月26日,省验收组实地检查,从现场反馈情况来看能够通过省级复核。配合市直部门正在进行城区内9个排污口整治验收工作。三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划定31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建立完善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全方位巡查检查,排查周边50米区域内污染源,全区饮水水源地保护范围没有重大污染现象发生,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按季度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全指标监督性监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四是全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市下达任务,2020年底前,我区需完成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截至目前,马寨乡、九龙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营,三合镇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已完成建设,已进水调试,袁集、三十里铺镇、王店镇、程集镇污水管网已完成建设任务。三塔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已进水调试,西湖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完成85.7%,计划12月中旬完成建设任务。五是谋划全区“十四五”水环境治理。2020年,我局牵头编制了《颍州区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年-2030年),“十四五”期间,将按照《规划》逐步落实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十四五期间乡镇政府驻地、中心集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的目标任务。

2.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精细化、差异化、网格化、常态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认真落实“五控”和“六全”管控措施,连续4年秋冬季采取集中攻坚的形式强力管控大气污染,进行“横到边、竖到底、无禁区、零容忍”检查督察,及时交办处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各类大气污染问题,对异常点位和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改,持之以恒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基本能够完成市下达的PM2.5年度约束性目标,目前在阜城三区排名第一。一是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企业和加油站、机动车等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完成市下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完成4家窑厂、4家市级医院“三个全覆盖”在线安装,实现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二是强化建筑、拆迁工地、石料石材加工扬尘综合管控。超常规管控施工单位落实到位,着力打造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样板工地。对非法石料石材加工企业予以坚决取缔,并做到“两断三清”,建立了长期管控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全区露天碎石加工清零。三是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常态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禁烧巡查、包保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午秋两季禁烧“零火点”目标。严管重罚“第一挂炮”“第一盘香”,采取网格化监管模式,严格督查考核,禁燃禁放区域基本实现了“零燃放”,对出现督查发现的火点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并扣罚相应补助奖励。四是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推动全区燃煤锅炉整治“清零”,乡镇123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整改并完成验收,鼓励居民生活降低散煤使用。五是科学精准管控。在城区布设110个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投入1700余万元,增设15个乡镇空气空气自动监测站,引进第三方运维公司,完善三级、四级网格化监管,精准查找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问题,对重点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实时监测,做到靶向发力。六是抓实“散乱污”企业整治。2020年,颍州区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碎石、洗沙等加工点,查处取缔“散乱污”企业34家,按照限期整改、关停取缔的措施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3.全力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任务。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我区信访投诉件61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转办我区信访投诉件26件,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工作。2019年省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颍州区信访件180件,已完成整改176件,余4件正在整改,为十二里庙家具加工、清河路KTV音乐会所(1件3次)。十二里庙家具加工企业共63家,目前已关闭无处理设施污染严重的企业25家,其它企业正在宣传动员进行搬迁,进入集中工业园区。清河路6家KTV音乐会所不符合办证许可条件,正在和市直部门协调处理。通过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了莲花塘、窦棚沟、七渔河、六纺菜市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和历史欠账,生态环境质量及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4.着力抓好颍州西湖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在按期完成2017年度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36处违法违规点位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全面排查,2018年25个、2019年9个西湖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任务。今年以来,省、市督查、检查组多次检查指导整改工作,我区已基本完成反馈问题整改。

5.不断增强环境执法监管与环境风险防控。加大企业环境监管力度,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工作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和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加强枯水期涉水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加大对限排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监控,切实减少入河排污量。2020年上半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5件,处罚额31.2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下半年,机构改革后我局行政处罚权限上划至市局,我局对执法案件协助处理。

6.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和生态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区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村)5个。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6年以来,我区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建成一批垃圾收集转运、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等工程项目,排查农村黑臭水体92条,纳入治理改善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47条,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试点,由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负责辖区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村间道路垃圾捡拾及沟河塘漂浮垃圾打捞,起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

7、提高审批效率,保障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群众办事不便,我局按照要求将审批事项全部通过“万事通”APP办理,并优化审批、评估流程,承诺审批时限,精简审批项目,落实环评豁免制度管理,对食品制造、纺织服装、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等22大类、50小类项目,豁免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今年以来,共审批环评文件30件、登记排污许可698件、网上备案86件。

“十三五”期间,颍州区委、区政府始终高位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生态环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大力推动下,全区上下攻坚克难、协力奋进,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信访投诉件,较好完成了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西湖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圆满完成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管控,圆满完成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管控,圆满解决餐饮油烟、沿河码头、废旧塑料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和历史欠账,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我区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受到市级表彰,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优秀单位,2019年度考核第一名,区生态环境分局先后获得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国家级),国家级先进个人1名、省级先进个人3名。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很多,距离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污染减排任务依然艰巨。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给污染减排和生态建设工作造成巨大压力。一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缓慢。乡镇尤其是人口聚居区集镇,部分河流未清理疏浚,导致水体污染甚至河道浅塞淤积严重。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化肥农药滥用等仍是较大难题。三是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存在短板,暂未达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精细化标准。

(二)城乡环保基础设施滞后。污水处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低,城区部分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未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雨污管网分流改造不到位,生活污水污染环境。

(三)环境监管联防联治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环境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各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存在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未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三、“十四五”工作谋划

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集中精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切实肩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强化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全面实施碧水攻坚战。着力推进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完成阜临河治理和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

(三)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加大建筑业扬尘、餐饮油烟和散煤燃烧等烟粉尘治理力度,巩固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工作成效,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和“散乱污”治理专项行动,采取散煤替代、规范使用、联防联控、压实责任,切实解决大气点源和面源污染。加大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进行综合整治,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直排、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建设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施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严肃查处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继续实施“清洁颍州”专项行动,延伸保洁范围、提高保洁频次。

(四)继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压实整改责任,高标准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已完成整改的不反弹回潮,未完成整改的达到序时要求。

(五)深入开展净土持久战。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置,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奋力开创现代化颍州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